《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提出,對超標排放企業實施即超即罰;能立即整改的,責令企業立即整改解決;無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實施停產整治;對涉及民生無法立即停產的,依法執行按日計罰?!兑幎ā犯敲鞔_提出,督查發現問題整改不力以及“2+26”城市大氣質量改善位居后3位且未達標的城市黨政領導都將被問責。
了解更多油煙監測是正確處理油煙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的技術依據。通過油煙污染事故的監測和污染糾紛的仲裁監測,可以確定油煙是否受污染、污染危害程度、受何種污染物污染等,這就為正確處理油煙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提供技術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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