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龍崗法院環境資源法庭開出首張環境保護禁止令,責令深圳市小辣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經營產生油煙的餐飲項目并依法執行。據了解,這是2020年6月環資法庭集中管轄全市環境資源案件以來,發出的首張環境保護禁止令。
所謂環境保護禁止令,是指法院依申請,針對正在發生的、不立即制止將產生嚴重后果,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的環境違法行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的司法措施。而龍崗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法庭是廣東省首家環境資源“三合一”審判專門化法庭,率先實行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
2019年9月,根據居民投訴線索,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福田管理局執法人員到位于福田區蓮花街道某大廈下的小辣椒餐廳檢查,發現餐廳所產生的油煙直接排入大廈消防煙道,整棟大廈的過道樓梯油煙味濃重。經核實,該餐飲企業所在大廈系1997年建成的商住綜合樓,一二層為商用,三層以上則為居民住宅。該大廈在建設時未配套建設排油煙專用煙道,不滿足設立產生油煙異味餐飲企業的條件。福田區生態環境部門對該餐廳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但餐廳并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福田區生態環境部門遂于2020年6月對該餐廳作出罰款10萬元并予以關閉的行政處罰。
2020年12月,小辣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不服該行政處罰,向龍崗法院提起環境行政訴訟。2021年2月5日,在綜合聽取當事人及社區代表意見的基礎上,合議庭依法作出裁定,準予執行生態環境部門關于關閉該餐廳的行政處罰決定。承辦法官在作出立即停止產生油煙項目的禁令后,查封了該餐廳產生油煙的廚房設備。
(來源:羊城晚報)